[急]我在昆明买了一个地下车位,开发商说只能办产权证,不能办土地证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2 05:54:31
开发商说现在的政策就是这样,地下的车位办不了土地证,请问大家谁知道现在的政策到底是怎么说的。有没有土地管理部门发的文件,发文的文号是多少?
如果要交易的话没有土地证可以交易吗?

目前对于地下车位是不是地上附着物存在争议,但主流观点认为,地下车位产权归谁所有,则权益归谁所有。地下车位有产权证的,权益归产权人所有;无产权证的车位应归全体业主所有。

目前,还是有些小区的地下车库是享有产权的。在开发商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销售许可证后,可以将地下车位卖给业主,并为其办理产权证。享有产权证的车位其权属自然归其产权人所有。

但还有一些地下车位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,如由地下人防工程改造的车位。这一部分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国家所有。在有战争时,人防工程由国家使用。在和平时期,则谁投资谁受益。最初人防工程由于是开发商投资的,其产生的收益自然应归开发商所有。但随着房屋的销售,人防工程的权益也逐步转让给小业主。因此,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应归全体业主所有,扣除日常的维护费用外其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。

因此,你所购买的地下车位是什么性质的,为什么不能办证,你可以进一步了解一下.

至于你问到的关于地下车位权属问题的规定,很遗憾,目前还没有相应明确规定.

但物权法草案的审议稿中已初步提出,车库归属由约定决定———

对于车库归属这一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,正在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做出了这样的规定:会所、车库的归属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,属于业主共有。

所以,关于车位相关的法律问题,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.

有些小区的地下车库是享有产权的。在开发商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销售许可证后,可以将地下车位卖给业主,并为其办理产权证。享有产权证的车位其权属自然归其产权人所有